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将营业执照及章程中的营业范围做修改,详细情况如下:
1、变更前营业范围:烟气脱硫喷淋管、烟气脱硫除雾器、真空皮带脱水机、烟气挡板门、球磨机等脱硫环保设备、脱硝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除尘器、烟气余热综合利用设备、电力产品、高低压电气成套柜及电子能源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需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建筑安装(二级及以下资质);电力环保技术的研发、应用和咨询;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态废料(除危险、放射性等固态废料)处理处置工程及污染修复工程咨询、设计及总承包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营业范围:脱硫环保设备、脱硝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除尘器、烟气余热综合利用设备、电力产品、高低压电气成套柜及电子能源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需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建筑安装;电力环保技术的研发、应用和咨询;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态废料(除危险、放射性等固态废料)处理处置工程及污染修复工程咨询、设计及总承包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营业范围变更事宜,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事宜。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章程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