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防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具备极其重大意义。”7月21日,在应急管理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监测减灾司司长陈胜介绍。
《规划》对“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设定了哪些目标任务?如何逐步加强救灾救助能力建设?对此,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作出解读。
陈胜表示,《规划》是我国国家层面第4个防灾减灾综合性规划,是指导新时代国家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坚持提高城乡自然灾害设防水平,夯实全社会防范应对基础。重点与已部署实施的自然灾害防治工程相衔接,推进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抗旱供水保障、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等工程,同时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社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人民防线。
在近年的改革实践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反映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方统筹协调、综合应急保障、社会深度参与等方面亟待提高。对此,《规划》提出了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建设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装备保障、强化自然灾害保险服务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着力解决地方和部门关心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
陈胜表示,在全球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背景下,《规划》把握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规律等特点,统筹谋划加强防灾减灾科研和技术攻关、推动学科和专业建设、建设国家防灾科学城、建设科普宣教基地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供防灾减灾人才储备和技术储备,增强发展后劲,提高极端情况下大震大汛等大灾防范应对能力。
《规划》总体目标提出,第一阶段到2025年,基本建立统筹高效、职责明确、防治结合、社会参与、与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相协调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第二阶段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重特大灾害防范应对更有力有序有效。
陈胜表示,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将加强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防灾减灾法律和法规,建立健全重特大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和各领域标准规范。
围绕减轻灾害风险,突出源头管控,将灾害风险评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建成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将达90%,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在1.5万以内,力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
围绕夯实防灾减灾基础,部署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重点项目,鼓励防灾减灾救灾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防灾减灾救灾的基层组织体系,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全国城乡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规划》明白准确地提出,“十四五”时期救灾救助要更有力高效,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一定效果救助。
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副司长来红州表示,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将逐步加强救灾救助能力建设。
在做细群众安置救助方面,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分级负责的包保责任制,细化人员转移避险和安置救助方案,加强集中安置点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在救灾物资保障方面,将会同粮储等部门逐步优化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丰富储备品类;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救灾物资统筹调度,畅通公众求助渠道。来红州表示,将统筹调度好各方面的应急力量,畅通灾后“最后一公里”物资配送的通道,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此外,来红州表示,还将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健全防范因灾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推动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乡村振兴等政策制度有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健全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部际协调机制,指导灾区加强灾后重建资金和政策统筹,全力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记者 姚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