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太大了!这家“散乱污”企业居然擅自撕毁电闸封条投入生产

来源: 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10-14 02:10:25

  12月9日至10日,17个现场督查组共督查点位288个,察觉缺陷点位200个,涉及环境问题318个。其中:“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淘汰升级情况97个、防治扬尘措施不到位94个、环评手续或“三同时”问题41个。

  12月9日,成都督查组对青羊区、金牛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淘汰升级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在青羊区检查时发现,张家碾六组原四川环龙工业用昵厂内8家“散乱污”企业,2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搬迁,成都怡星金属丝网有限公司等6家“散乱污”企业,在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措施后,擅自恢复供电正在生产。督查组庚即要求企业立马停止生产,并将有关问题移交当地经信部门调查处理。督查组在金牛区西华街道办罗家村暗查时发现1处“散乱污”企业集群点位,多家“散乱污”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却在生产。其中成都倍思特饰艺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尤为突出,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建设治污设施,正在生产;生产粉尘未收集处理,利用排风扇直排;喷漆房未密闭,喷漆废气问题严重;废油漆桶、漆渣等危险废物未规范存放。督查组现场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并要求企业立马停止生产。

  12月10日,成都督查组在简阳市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石盘食品医疗产业园安置房(二期)项目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工地喷淋设施、雾炮机未运行;进出车辆未清洗带泥上路;土方施工未湿法作业,部分裸土未覆盖。四川谷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滨湖城项目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工地土方施工未湿法作业,喷淋设施正在建设,进出场地道路未硬化,部分裸土未覆盖。督查组要求属地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德阳督查组在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烟气在线监测分析废液未收集,直排外环境;锅炉煤渣煤粉出口未采取防尘密闭措施;废油漆桶随意堆放;树脂干燥工段除尘设施密闭不严,有破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树脂母液楼顶直排,悬浮液废气反应釜顶盖未关闭,废气直排。督查组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12月9日,绵阳督查组对三台县第一、二轮督查发现问题开展后督查。现场检查发现,三台县北坝镇川江禹治沙石厂仍在违法生产,无任何整改措施。相关职能部门互相推萎。督查组再次责令该砂石厂立即停产,并建议绵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及个人“不作为、慢作为”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同时针对三台县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将由省环保督察办正式约谈三台县人民政府。

  12月9日,眉山督查组对彭山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检查时发现,彭山区楠雅木业实木门厂在已张贴封条的情况下,通过自备电源,擅自恢复生产;布袋除尘器、喷漆车间等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厂区粉尘和油漆味较重。督查组要求属地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此外,眉山督查组在彭山区检查时发现,彭祖山旅游通道湿地公园某处正在焚烧秸秆,现场秸秆数量多、火势较大、浓烟严重。督查组庚即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控制火情,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

  12月9日,遂宁督查组在工业园区杜海木材加工厂检查时发现,该“散乱污”企业擅自撕毁电闸封条,投入生产;生产粉尘未经有效收集和处理,生产车间外积尘严重。督查组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经信部门依法查处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要求公安机关就企业擅自撕毁封条介入调查。

  资阳督查组对雁江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后督查发现,该工地整改进度滞后,高空作业存在抛洒情况;部分裸土仍未未覆盖;主要道路未硬化,扬尘严重;无车辆冲洗装置;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督查组现场取证,并移交当地住建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12月10日,乐山督查组对第一轮督查中发现的“嘉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原料堆场存在扬尘措施不到位、在线监测设备老旧”等问题后督查。企业整改推进迅速,已采取雾炮机喷淋、遮阳网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同时对在线监测设备做了更换。

  12月10日,川南机动组在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中心校建设项目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工地三台打桩机正进行打桩作业,黑烟排放严重;裸土未覆盖,部分道路未硬化;工地机械设备的废机油及油泥散落于工地内,未落实危废管理规定。督查组现场要求当地质检和工商部门对打桩机所用柴油进行抽检,如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要求当地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工地立即整改。

  12月9日至10日,川东北机动组对巴中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开展重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缓慢、巴州区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集中交换意见。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督查发现问题为发力点,以点带面做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底数;针对督查存在的问题,立即部署整改;对后续整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