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近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办理机制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定见》旨在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强根底、补短板、惠民生、扩出资等非消沉效果,提出7方面17项行动。
一是扩展专项债券投向范畴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规划。施行专项债券投向范畴“负面清单”办理,未归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请求专项债券资金;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规划方面施行“正面清单”办理,进步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份额,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划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造专项债券规划的25%进步至30%。二是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做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保证专项债券完成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谨防专项债券归还危险。完善专项债券项目“一案两书”准则。三是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阅和办理机制。展开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阅权限,省级政府审阅同意本地区项目清单。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树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阅”的项目申报审阅机制。四是加速专项债券发行运用。加速专项债券发行精装,加速专项债券资金运用和项目建造精装,加强专项债券资金运用监管。五是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办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财物办理,分类办理存量项目财物,标准新增项目财物核算。树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准则,抓好项目收入征缴作业。对收入较好的项目支撑提早归还债券本金。六是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厉继续抓好问题整改作业,加强审计监督,依法承受人大监督。七是强化保证办法。加强安排施行,构成作业合力。展开方针施行动态评价,进步方针施行效能。
《定见》着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执行主体职责,健全本地区专项债券办理作业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采纳有力办法,抓好专项债券办理作业详细安排施行。